中证协明确五项“附加措施”要求券商持续进行压力测试
记者 周向震 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要要求,压力测试作为证券公司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于落实风险防控“四早要求”(早发现、早预警、早暴露、早消除)发挥着重要作用。 12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多家证券公司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向行业发出通知,明确要求证券公司继续做好压力测试相关工作。该通知的主要目标很明确。另一方面,强化阻力测试和推广的风险防范预警功能,行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压力测试的持续改进g方案,重点关注压力情景的设计和参数指标体系的优化。从2025年全行业压力测试来看,券商对压力测试的重视程度显着加大。目前,各证券公司普遍建立了规范的压力测试体系,根据公司情况不定期进行交易测试,关注风险提示来分析评估风险,并利用测试结果进行资金筹划等。但在建立压力测试沟通机制、与监管场景更加紧密结合等方面,证券行业仍有改进的空间。正是根据现状和行业惯例的不足,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提出了五项“补充”基本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强调,证券公司应缴纳对压力测试操作重视不够,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综合风险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的相关要求,完善压力测试标准化机制,加强压力测试沟通机制建设,全面协调各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在进一步加强复试管理落实方面,压力测试初步情况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券商没有有效地将压力测试纳入战略决策体系,造成“形式重于应用”的现象。 tess的结果仍停留在静态分析的层面。针对这些问题,证券公司应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压力测试的高层设计和总体指导,丰富压力测试管理的应用场景,充分展现压力测试的正向风险预警功能,动态反映业务发展中的风险变化,真正实现从“合规合规”到“管理赋能”的质量和效率转变。在进一步优化场外衍生品压力测试方案方面,在目前的压力测试实践中,由于不同结构性场外衍生品合约要素的差异,其面临的风险场景也不同。因此,压测场景的配置和内容覆盖率有待进一步完善。券商应持续优化场外衍生品压力测试方案,丰富压力测试参数维度,提高压力测试准确性。同时,证券公司应考虑各场外衍生品结构风险特征的差异,兼顾整体压力测试,逐步制定和完善滚雪球、长短期收益互换等重要业务专项压力测试方案,并应纳入对冲交易等包括市场影响的方案。继续完善声誉风险压力测试沟通机制。同时,2025年压力测试结果显示,部分企业在声誉风险压力测试中仅将声誉风险损失作为风险应对成本,未考虑风险沟通。一些子公司认为测试没有必要或不会造成任何声誉风险。一些券商将声誉风险与合规风险混为一谈,不单独对声誉风险进行压力测试。总体来看,当前券商声誉风险压力测试仍处于起步阶段。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在压力测试中应认真审视声誉事件的风险特征、传导渠道和后果影响,评估和应对相关风险事件的影响。关于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压力测试业务管理,请参见《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关于证券公司并表管理的规定》。根据《指引(试行)》的最新要求,证券公司应制定全面广泛的管理制度,加强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压力测试业务的配合,逐步完善子公司压力测试系统的自动化,加强子公司的综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强化子公司压力测试业务的管理,强化子公司压力测试业务的管理。子公司风险运营管理。子公司压力测试。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从进一步提高压力测试有效性和准确性的角度来看,证券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要求,忠实完成压力测试工作,定期检查评估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和实施情况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改进。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及时对证券公司压力测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编辑: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