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营造安全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3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透露,五年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营造了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了平台经济发展。据介绍,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推进对“错货”、“7日无理由退货”限制、未成年人不合理收费等网络营销问题的治理,打造清晰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同时,网络消费中收集个人信息的规模更加明确,并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时应坚持合理性、必要性的原则。消费者个人信息,有效平衡个人权益保护与促进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 (商报记者 李万祥)
(编辑:秦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