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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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进入科技创新空前激烈的时期,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竞争的战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科技金融上下功夫,鼓励金融资本早期投资、小规模投资、长期投资和硬技术投资。”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不仅是增强国家战略科技能力的关键,也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强化国家核心。竞争力。要根据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探索发展有利于现代化的科技金融新途径。最大限度发挥科技金融对创新的支撑作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全球创新环境重构和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科技金融作为连接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的桥梁日益重要。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提出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项主要规定,其中科技金融位居首位。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供应系统的效率和质量。引导资本通过金融手段对前沿技术和优先领域进行投资,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率、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作出贡献。科技创新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不仅能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还能激发潜在消费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融资是推动日本经济从要素驱动型经济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推动经济实现有效质的提升和合理量的增长,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金融资本是重要驱动力变革性创新成果。作为“催化剂”,可以将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应用到具体行业和产业链,有效盘活创新生态系统,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推动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只有创新者才能进步,只有创新者才能强大,只有创新者才能获胜。只有以原始创新取得新进展,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突破,确保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发展科技金融,将有效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分流,最大限度发挥金融力量科技创新效应,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科技自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总结科技金融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近年来,日本科技和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政策不断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和系统不断优化。活力四射的资本市场加速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高层设计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科技融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政策供给不断加强。 2024年,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保障》《金融科技重大文章工作方案》科技金融”旨在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实力和水平,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今年5月,科技部、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 《坚定支持先进科技自力更生、自给自足》,重点围绕创业投资、金融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提出举措,为科技、科技、科技融资的制度发展和工具创新指明了方向。我们的产品线也日益完善。完成。在政策推动下,科技资助工具箱不断丰富。人民银行创新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融资额度,帮助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在债券市场设立“科委”,允许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发行科创债券,打造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有效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扩张意愿和经营主体金融信心。融资规模也显着扩大。今年6月末,全国科技贷款余额达44.1万亿按元计算,同比增长12.5%,增速高于同期贷款总额5.8个百分点,体现了科技贷款在金融投资中的优先地位和高增长。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已有288家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约6000亿元。这拓宽了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创新的更大支持。但也应该看到,日本科技金融发展仍面临一定挑战。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融资优先考虑抵押贷款充足、现金流稳定的企业。科技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往往资产有限,收入模式不成熟,很难用传统信贷方式交付。要求。因此,银行“不敢贷”、“贷不出”的问题依然突出。风险投资市场方面,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营销和投资效率仍有待提高,资本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参与度较低。主权财富基金运营机制仍需优化,资金投资和管理流程也有改进空间,“重投资、轻运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形成高度适应性的金融支持机制,构建中国特色科技金融体系,需要准确认识我国金融结构和产业生态的特点。我们不仅要直接考察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我们也会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因地制宜的机制创新,完善中国国情。要建立与世界经济发展相适应、适应科技发展规律的金融支持机制。首先,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体系主渠道作用要充分发挥。间接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符合我国居民高储蓄率、低风险的行为模式。目前,日本银行业总资产约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0%。银行作为金融资源配置的支柱,拥有雄厚的资本基础、广泛的覆盖网络和风险管理能力。好处如高电阻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建设中国特色科技金融体系,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应在充分利用主要间接融资渠道的基础上,推动间接融资理念、机制、产品和风险管理的全面优化,更好适应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特点。二是强化银行服务科技创新能力。银行要在科技金融体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把贡献科技创新作为战略使命,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要紧密结合企业特点和需求,不断开发适合轻资产、高成长特点的产品静态。构建适合科技型企业的全面风险评估体系,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根据企业技术能力、创新潜力、市场前景打造多维度信用评估模型,适当提高风险承受能力,积极考虑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等创新模式。三是完善投贷协作机制。科技公司一般会经历初创期、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发展阶段,但具有投资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投融资协同是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银行可以通过设立金融机构进行资本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基于支持政策和合规框架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投贷联动机制将贷款与股权投资有效结合。这不仅让银行从企业快速成长带来的股票价值上涨中受益,同时通过信贷支持解决企业的现金流需求,有效降低单一融资方式的风险,实现银行与企业的长期共赢发展。四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定位,更加注重中长期价值,培育耐心资本,加强对创新生态、产业体系和新生产力培育发展的支持,引导资金投向有战略性、有牵引力的创新项目。遵守标记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完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提高投后管理和产业合作水平。第五,为科技型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继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科创委、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畅通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扩大债券市场借贷便利。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资源配置效率。我们将最大限度地激发民间资本的参与意愿,通过各类资本投资,构建科技金融生态系统。借鉴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体系商业化经验通过税收优惠、金融引导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退出渠道,提高民间投资回报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田勇 作者为北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