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宠物”需要分期购买产品 热度背后隐藏着消费主义陷阱
“领养宠物是免费的”,但产品必须分期购买。法院裁定这是一次打包销售,合同被终止。收养者根据宠物的实际价值付费。在宠物饲养热潮当前,“免费领养”、“爱心领养”等活动逐渐流行。但在一些热烈的领养促销活动背后,可能隐藏着消费者的陷阱。近日,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无偿”领养宠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认定,该协议称为领养,实际上是批发销售。合同解除后,法院裁定收养人必须支付宠物的实际价值。法院的判决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树立了规范宠物消费市场的法律红线。 2025年3月,家住江苏省的李先生此前,他通过网络平台与一家宠物公司签署了一份名为《宠物领养保障计划协议》的文件,规定他可以免费从该公司领养一只宠物,但需要分期付款才能在该公司的网上商城购买特定商品。一笔费用289元,分24期。除非付清所有费用,否则“领养”不会完成。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289元预付款,公司通过邮寄方式寄出了宠物。然而,李女士收到宠物后,并没有按照约定额外支付费用。由于李先生长期违约,宠物公司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终止双方签署的《宠物协议》、《宠物保护及领养计划》,将领养的宠物归还给李先生,并支付5000元赔偿金,以补偿公司的“经济损失”。负责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李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协议虽然名为《宠物收养及保护计划协议》,但核心协议是李某以长期分期购买卖方指定的商品的方式换取宠物的拥有权。它本质上是一个伪装的打包模型。两者实际上都是买和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涉案宠物已签订销售合同。此外,法院认定.pet的市场价格为3000元,宠物公司索赔的5000元损失明显不合理,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法院还裁定,不会回应宠物公司“退回宠物”的要求,以避免进一步损失,保证公平和效率。法官负责此案的负责人表示,从行业宠物贸易惯例来看,消费者倾向于从小养宠物,市场上的宠物大多是后代。待案件侦破时,涉案宠物已成年,将难以再次出售。而且,他们的家远在千里之外。如果李先生被迫归还宠物,高昂的运输成本以及活体宠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死亡和疾病)将加剧双方的损失。经过多方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宣告宠物公司与李先生之间的合同无效,李先生向公司支付宠物费用3000元。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裁决现已生效。主审法官还指出,随着宠物经济的不断升温,像本案这样的“免费领养”陷阱很常见。凉爽的。一些卖家使用“Don’t以“不买、领养”为噱头,利用消费者喜爱和“免费”、“免费”的诉求,签订规范合同,批发销售宠物产品,强制分期付款,增加消费成本,隐匿和转移经营风险。此类做法本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商业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选择和开展公平交易的权利。法官提醒宠物爱好者,对于领养不同品种宠物的促销活动要谨慎,不要陷入被消费者欺骗的消费陷阱。一些卖家的“免费”或“免费”口号。
(编辑:何欣)